資料來源:http://www.airport.kr/notice/NoticeView.iia?functioncode=47&bulletinid=3462
關於液體與凝膠類(Gel)的安檢措施 液體爆炸物,已經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了新的威脅。
因此,按照國際民航組織(ICAO)的建議,從2007年3月1日起,
將對乘客搭乘韓國的所有機場起飛的國際航班(包括過境及專機)的乘客,
實施關於攜帶液體類及凝膠類物品搭乘飛機的限制措施。
由於安全檢查將更為嚴格,請搭乘國際航班的乘客,
提早三個小時到達機場, 在辦裡登機手續時,將行李盡量托運,
只攜帶護照與錢包等隨身物品登機。
多謝合作 ==============
關於乘客攜帶的液體類與凝膠類的限制措施 隨身攜帶上機艙的液體類及凝膠類的「容量」限制:
單個不超過100ml(100 C.C.),
總容量不超過1公升(1000 CC)
隨身攜帶上機艙的物品 - 所有液體類及凝膠類物品,
應裝在1公升以內密封、透明塑膠袋內。
透明塑膠袋(長、寬約為20公分)內物品不可以塞的太滿。
透明塑膠袋,必須能夠扣上(例如有夾鍊),才能帶上飛機
每位乘客只限攜帶一個,而且容量在1公升以內的透明塑膠袋 -
在安檢台必需通過X光檢查。
※ 必须符合上述所有内容 在免税店購買的物品 通過安檢台後,
在機場免稅店購買,或者市內免稅店購滿,在機場才領取的酒類、液體類及凝膠類,
需符合下面內容,才能帶上飛機:
用安全防揭透明袋(Tamper-evident bag)包裝好的物品 -
在搭乘前往最终目的地的飛機前,安全防揭透明袋没有被打開或損壞時,
可以帶上飛機。 如果被打開或損壞,則不能帶上飛機。
如果在免税店購買的物品的收據在安全防揭透明袋内,其
容積超過100毫升的物品也可以帶上飛機。
※ 必須符合上述所有内容 ※
在免税店購買商品時,免稅店會為您免費提供「安全防揭透明袋」 (Tamper-evident bag)
特例 - 在機內,乘客自己飲用的药品
在有嬰兒的情况下,嬰兒飲用的牛奶及飲料等液體類及凝膠類物品。
以上是從韓國離境時的注意事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