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料來源:http://www.airport.kr/notice/NoticeView.iia?functioncode=47&bulletinid=3462

關於液體與凝膠類(Gel)的安檢措施 液體爆炸物,已經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了新的威脅。

因此,按照國際民航組織(ICAO)的建議,從2007年3月1日起,

將對乘客搭乘韓國的所有機場起飛的國際航班(包括過境及專機)的乘客,

實施關於攜帶液體類及凝膠類物品搭乘飛機的限制措施。

由於安全檢查將更為嚴格,請搭乘國際航班的乘客,

提早三個小時到達機場, 在辦裡登機手續時,將行李盡量托運,

只攜帶護照與錢包等隨身物品登機。

多謝合作 ==============

關於乘客攜帶的液體類與凝膠類的限制措施 隨身攜帶上機艙的液體類及凝膠類的「容量」限制:

單個不超過100ml(100 C.C.),

總容量不超過1公升(1000 CC)

隨身攜帶上機艙的物品 - 所有液體類及凝膠類物品,

應裝在1公升以內密封、透明塑膠袋內。

透明塑膠袋(長、寬約為20公分)內物品不可以塞的太滿。

透明塑膠袋,必須能夠扣上(例如有夾鍊),才能帶上飛機

每位乘客只限攜帶一個,而且容量在1公升以內的透明塑膠袋 -

在安檢台必需通過X光檢查。

※ 必须符合上述所有内容 在免税店購買的物品 通過安檢台後,

在機場免稅店購買,或者市內免稅店購滿,在機場才領取的酒類、液體類及凝膠類,

需符合下面內容,才能帶上飛機:

用安全防揭透明袋(Tamper-evident bag)包裝好的物品 -

在搭乘前往最终目的地的飛機前,安全防揭透明袋没有被打開或損壞時,

可以帶上飛機。 如果被打開或損壞,則不能帶上飛機。

如果在免税店購買的物品的收據在安全防揭透明袋内,其

容積超過100毫升的物品也可以帶上飛機。

※ 必須符合上述所有内容 ※

在免税店購買商品時,免稅店會為您免費提供「安全防揭透明袋」 (Tamper-evident bag)

特例 - 在機內,乘客自己飲用的药品

在有嬰兒的情况下,嬰兒飲用的牛奶及飲料等液體類及凝膠類物品。

以上是從韓國離境時的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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